2011年新乡“十杰法官”候选人先进事迹系列报道之一

沈志勇:致力释明调解 促进新乡和谐

发布时间:2011-05-19 08:58:30


 

 

他,怎样让横眉冷对的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他,怎样让近乎绝望的母子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为什么无数荣誉中他最在意的是“调解能手”?今天上午11点法治纵横带您走进十杰法官后选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沈志勇。

 

致力释明调解  促进新乡和谐

新乡市首届“十杰法官”评选活动已经于上周启动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在每周四的节目中向大家介绍一位候选法官,带您一同走进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今天我们向您介绍的第一位法官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沈志勇。

【片花:他,怎样让横眉冷对的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他,怎样让近乎绝望的母子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为什么无数荣誉中他最在意的是“调解能手”?今天上午11点法治纵横带您走进十杰法官后选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沈志勇。】

【旁白: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的沈志勇进入法院工作15年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四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各一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调解能手”。】

当记者看到谦和而又不失威严的沈志勇时,他脸上亲切的笑容让记者一下就感受到了来自这位法官的温暖。说起自己15年来的无数荣誉,沈志勇说,他最看重的就是两次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沈志勇录音:想想这么多年得了这么多荣誉,我说实话,最看重的就是“调解能手”。我觉得这是党组多我工作的肯定。】

调解被国际誉为“东方经验”。擅长调解的法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知识,全面了解社会生活、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综合经验知识,还必须富有极强的亲和力并掌握高超的调解技巧。沈志勇法官就是这样一位擅长调解的法官。在和他的交流中,沈志勇一提起自己曾经调解的案件就滔滔不绝。

【旁白:20099181915分,连某驾驶一面包车沿311省道行驶至44km处时,将步行横过道路的熊某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熊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连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熊某的伤情经鉴定已构成I级伤残。熊家因赔偿事宜诉至原审法院。连某不服原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了打赢官司,为了让孩子的后续治疗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堵国英在开庭当天把已经成为植物人的孩子用车从老家拉到了法庭。【堵国英录音:啥也没有想,就是让事实说吧。你要是说啥情况,没有看见当事人比较清楚,是不是?】

尽管已经把卷宗烂熟于心,尽管对受害者的伤势做了全面了解,可是在走进法庭的一瞬间,当沈志勇看到半卧在法庭上的孩子时,他依然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沈志勇录音:等到我真正进到法庭里准备开庭的时候,我也很受震动。在门口的位置还推着个轮椅过来了,实际上是个躺椅,在那躺了,受害人当时盖了个被子。事实上我问他什么他也很难回答,而且手已经定型了,手翻转着,脚在里面不停的动,显然是行为不受(自己)控制了。我非常受震动。原来看卷宗的时候知道这个伤情比较重,但是没想到这么重。】

在心灵的触动下,沈法官的调解异常顺利。沈志勇说,其实他相信,被触动的不仅是自己,他从肇事方的眼神中看到了同情,也看到了调解的切入点。敏锐的视角、善良的内心和细致的工作成为了调解成功的关键。

为了充分对熊家行使释明权,沈志勇专程赶到位于原阳县齐街乡的熊家,对其父母再次告知,如果坚持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肇事方将不再负担孩子今后所有的后期治疗费等所有费用。当堵国英夫妻签完字后,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对当天的情景,孩子的母亲堵国英印象很深。【堵国英录音:当时他给我打电话,他说有个指印没有按,我下午过去。我就给俺掌柜说,你往新乡去吧,沈庭长给咱打电话了。沈庭长说,我下午过去吧。走到俺家都11点多了,又把那东西写写,又按按手印,又给俺讲讲,讲清以后都一点多了。我说俺也没有太好了招待,咱在家吃个便饭,沈庭长也不吃,又赶回去,又走了。】

不喝群众一杯水、不吃群众一顿饭,已经深受感动的堵国英夫妇在沈法官即将返回的时候,被法官的一个举动再次深深感动。【堵国英录音:他又到俺家,他看到孩子,他说你好好了伺候孩子,你要有信心,他年轻,他还能恢复过来。他给俺拿出来100块钱,他说这是我自己的心意,给孩子买点营养品,给孩子补养补养,他说你非常辛苦。】

沈志勇说,实际上专程到熊家去一趟就是为了更好地息诉宁人,让当事人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今后潜在问题的出现。同时,到病人家进行探望,没有带任何慰问品已经很是愧疚,100块钱只是聊表寸心。顺利的调解、耐心的释明和诚心的慰问彻底征服了当事人的心。堵国英【堵国英录音:人家都说“人民的法院为人民,人民的法官为人民”。以前没体会到,经遇这事了真正体会到了,法官真正了为咱老百姓做的是真正的事实。俺一家人都非常满意,非常感激咱这个法院的办事效率,对咱的沈庭长感激的,俺全家人都……俺在村里一说,都说……真是没见过怎么好了……一经历事才真正的体会到这好官,为人民办事,真是办事实了!】

【片花:“调完以后,我这心里好像可轻松,心里头很感谢。”“沈法官你不要再说了,你做工作这种精神,确实叫我感动了,你别再说了。”“真正体会到了,法官真正了为咱老百姓做的是真正的事实,俺一家人都非常满意。”“哎呀,我是心服口服,所以说这个钱不会拖。”“调解完以后,看到他们当时握手言和的那种感觉,真是没法用语言形容的,我心里真是非常非常感动。”今天上午11点,《法治纵横》带您走进十杰法官后选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沈志勇。】

熊家的案子可调可判,成功的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更让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有些案子就只能靠调解促进矛盾的化解,否则很有可能成为信访案件,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旁白:2010330日下午5时许,阎某给徐某打电话要求徐某过去帮忙。随后连某随同徐某、刘某赶到三楼阎某家,连某帮忙打磨客厅内的博古架。一个小时之后,连某不知何故摔伤在楼下水泥地上。随后,连某被送往县医院,被诊断为腰部骨折,双侧跟骨骨折,脑积水并继发癫痫。因向阎某、徐某要求赔偿未果,连某诉至原审法院。连某、阎某均不服原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案件事实不清,勉强的判决说服力差;当事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伤者的母亲朱玉香提起事发时的心境,只有一个字形容,那就是“恨”。【朱玉香录音:出事以后没有把孩子送到医院,根本就不照头,当时我会不恨?他一分钱也不拿,也不看孩子,孩子撞成那个样了我会不恨?是不是?】

从打官司那天开始,历时几个月,官司又到了中院,开庭的那天早上,连家的代理律师汪梅霞在安抚当事人的时候,自己心里也没底。【汪梅霞录音: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想查清很困难,受伤是个事实,这个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各执一词这一块儿。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以后,受害人每等待一天,他心理上这种煎熬就多受一天煎熬。另外受害人家庭条件也不好,急需钱做二次手术。所以从我内心来说,能够调解或者能够维持(原判),这是咱作为代理律师最大的心愿。】

从上午10点开始调解,十一点半、十二点、一点……三方当事人原以为上午调解不成要下午再来,或许下午调解不成还要改天再来。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沈志勇法官苦口婆心的和三方当事人整整谈了四个小时,终于在下午两点钟调解成功了!原本一分钱都不想赔的张保亮心服口服。【张保亮录音:这个事太复杂,根本就没想到能一次性调解成功。哎呀,我是心服口服,所以说这个钱不会拖。】

伤者的母亲朱玉香在孩子受伤后一直心脏不舒服,当他们在调解书上签字的一瞬间,朱玉香的心一下就轻松了。【朱玉香录音:来的时候我一想,很难很难的。为啥吧,一辈子没有打过官司,在我们那法院拖延了好长时间,来到中院我也没有想到那么顺利,想着还不知道弄到啥程度才能结束了。调完以后,我这心里好像可轻松,心里头很感谢。】

作为律师,汪梅霞高兴的说,从事律师多年,这个案子让她有几个想不到。【汪梅霞录音:一个想不到这个案件在中院能够调解;第二个想不到是当时的调解数额能超出一审的判决数额;第三个想不到就是想不到通过沈法官的调解,将两次诉讼在一次诉讼中得到圆满的解决;第四个想不到是想不到中院有这么优秀的法官,能对当事人复杂,能对自己“法官”的称呼负责。】

起初心里觉得冤枉,一分钱也不想赔的张保亮原以为这件事以后,几家人一定会接下仇怨,最好也不过是形同陌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两点半,几家人居然握手言和。【张保亮录音:他说话比较和气,他都是跟你商量了语气跟你说话了。他把你谈了心服口服,他把条文、法律程序啥都给你讲了,讲得清清楚楚。我本身不想赔,我觉得可冤,(想着)在法庭肯定要吵架了,我说怨他,他说怨我。后来他做做思想工作,把条例啥给你说说,我心里清楚了,结果来说俺都是合理和气了,把这个事情圆满的调调。没有结怨,后来是握手言和,俺几家都非常满意。】

豪爽的张保亮真的是被沈志勇的态度感动了,下午两点半,一切手续办完后,三家一起邀请沈法官吃中午饭,依然被沈志勇婉言谢绝了。张保亮【张保亮录音:上午是10点开的庭,我一想,到11点多人家肯定是要下班了,结果一直调到下午2点半。结束以后这都让吃饭了他也不去吃饭,喊也不去。俺心里边想想这多不得劲,调到2点半了,连饭也不吃。】

相对于当事人而言,汪梅霞律师对沈志勇的工作看得更清楚也更客观。【汪梅霞录音:你将来以后你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你哪些权利不能再行使了,再一次给当事人阐明这些道理,再一次耐心的做工作。都认为我听明白了,听懂了,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才去签了协议,真正做到了签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站在律师的角度我觉得这样的法官真的很难得。】

说实话,调解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在是难,调解成功,案件顺利审结;如果调解不成,耗时费力白费劲。更何况,原告基本上都是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而起诉至法院的,作为二审案件,又经历了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关系一般都较为紧张,有不少当事人打的就是“气官司”。沈志勇法官这么费劲调解案件,图的究竟是什么呢?【沈志勇录音:这么几年的审判经验告诉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而且效果往往出奇的好。判决案件往往会导致双方当事人虽然拿到胜诉或败诉的判决,但是有可能会引起长年累月的上访,对社会稳定并不一定是个好事。咱无非就是放下法官的架子,用一个老百姓的观点来帮助他判断分析问题,帮他想主意、拿出来办法,把矛盾化解了。调解完了以后,看到他们当时握手言和的那种感觉,真是没法用语言形容的,我心里真是非常非常感动。】

(听众可点击http://222.139.154.16/index.php?controller=More&action=Index&id=90&name选择“2011-05-19”收听该广播) 

 附: 沈志勇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沈志勇,1968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新乡师专中文系,1995年通过增编考试到牧野区法院工作,曾任牧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并主持全庭工作。2009年经遴选调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一庭审判员。进入法院工作15年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所撰写的三篇案例编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专辑,先后四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各一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调解能手”,并被推荐参加全省审判业务骨干评选。2010年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以来,全年共审结各类二审民事案件155件,结案率96.27﹪,案件调撤率达到40.23%,再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

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适应繁重的审判需要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在工作之余系统自学《邓小平文选》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刻理解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实自身理论基础,从而进一步增强自身党性,世界观和人生观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责任意识,更好的指导本职工作,正确行使审判权,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积极探索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2003年底,该同志到牧野区人民法院王村法庭工作,开始从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如何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在确保案件法律效果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又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经过慎重思考,该同志认为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庭审判员,应当以做好案件的释明调解工作作为审判案件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为此,该同志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同志请教,认真钻研审判业务,耐心作好当事人的释明调解工作,许多案件当事人正是他持之以恒、认真务实的工作方法所感动,感受到一名人民法官的真诚和信任,一些看似不能化解的矛盾迎刃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尽释前嫌。如他在审理杨学勤与新乡市八建公司垫付款纠纷一案,因种种原因,该案在立案近10年仍未结案,杨学勤上访至国家信访局。自接手该案后,该同志通过认真对双方反复进行劝导,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本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且双方在调解书上明确约定,双方之间无任何经济纠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刊发信息,对该案的调解结案予以肯定。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至2009年,经他手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共有700余件,2005年、2006年、20072008年、2009年连续五年个人结案数名列全院第一,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0%左右,案件上诉改判发还率大大降低既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又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所办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还率远低于上级法院的规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过长时间的基层法庭办案摸索,该同志逐渐总结、归纳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方法。首先,做好庭前调解。案件一到手,该同志在阅卷并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就有针对性的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试图在诉讼的初始阶段将案件消化掉,所调解的案件占调解案件中的40%左右。如他审理的王玉英诉杨站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杨站波认为当时事故发生后双方未报警,王玉英也没有要求到医院治疗,但王玉英后因伤情严重报警,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杨站波属事故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已立案受理,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受理杨站波的复议申请,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该同志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王玉英自愿放弃今后治疗费等诉权,杨站波自愿将王玉英的诉讼请求的数额提高50%而顺利调解,杨站波后在约定的期间内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其次,做好当庭调解。经过庭审质证,使得当事人对案件的输赢有了初步的判断,该同志就趁热打铁,尤其是善于利用双方所托的关系人,反复释法说理,约有调解案件中的25%得以当庭调解。其次,做好庭后冷调解。针对双方抵触情绪较大的案件,该同志庭后注意分别引导双方辩事析理,循序善诱,往往取得很好的效果。所调解案件占调解案件中的30%左右。再次,该同志还积极尝试做好判决后案件再调解工作实践中,确有一小部分当事人拿到败诉判决后自知理亏不上诉,又反过来找到法庭要求与对方调解,愿意自觉履行判决。如在审理万德隆商贸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旗支公司保险合同赔付一案,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又主动要求调解。该同志经过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自行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不仅履行了判决,双方还摒弃前嫌,再次签订了新的财产保险合同,最终保险公司主动向上级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有效地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案件的数量。

适应新岗位  探索二审案件的工作新思路

2010年,该同志正式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具体负责承办各类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令他没有料到的是二审案件的数量多得远远超出想象,仅从3月至9月,该同志就接到155件二审案件的任务。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面对全新的二审文书,该同志开始尝试进行二审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但是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的案件,由于是二审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第二天一方当事人就反悔,无奈,他只得重新制作判决书。这次失败的调解,促使他潜心研究我国民事诉讼的有关调解制度,尤其是钻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并参阅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格式,特别是针对一审调解案件的另行起诉及后遗症问题等反复研究,最终在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制定出规范化、格式化、杜绝后遗症调解协议样式,在全合议庭得以推广使用,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使得经过他的耐心细致工作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如在审理连进中与熊亚伦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他了解到连进中驾驶面包车将步行横过道路的熊亚伦撞倒,致使熊亚伦的伤情经鉴定已构成I级伤残,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熊亚伦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连进中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熊亚伦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等共计120000元。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连进中一次性赔偿熊亚伦及其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36600元。为了充分对熊亚伦行使释明权,该同志专程赶到熊亚伦位于原阳县齐街乡的家中,对其父母再次告知,如坚持同意在上述调解协议上签字,连进中将不再负担熊亚伦今后所有的后期治疗费等所有费用,临走前,该同志以个人名义向熊亚伦捐款100元,熊亚伦父母对中院的释明义务和调解工作表示满意,连进中也按照协议约定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由于工作方法得力,调解书格式规范,极大的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也对基层法院的民事调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11年至今已受理各类民事二审案件128件,已审结53件,结案率为41.4%,其中调解、撤诉案件46件,调撤率达86.8%,结案数量及调撤率均名列全院前茅。

做调解工作的一点体会

说句实话,调解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在是难,调解成功,案件顺利审结;若调解不成,耗时费力白费劲。正常情况下,原告基本上都是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而起诉至法院的,又经历了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关系一般都较为紧张,因此,作为法官,在调解时一定要讲原则、讲技巧。首先,法官要扑下身子融入案件当中,真心实意的替当事人思量调解方案,化解纠纷,决不能因为调解不当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其次,调解要适度,这个度,是因每个具体案件而异,也是对每位法官自身经验、阅历及社会知识而定。因为有不少当事人打的就是“气官司”,虽然争执的欠款数额很少,但因赌气难以形成共识。所以,调解也不是万能的,这就需要法官果断放弃调解改用判决方式结案,以避免久调不决过分迟延审限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三,调解不要怕耽误时间。要耐心分析双方意见分歧之所在,运用审判经验加以判断,因势利导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还要发扬奉献精神,把工作日耽误的时间从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补回来。

有人也许不理解,法官这么费劲调解案件,图的究竟是什么?对此,他总是淡淡一笑说: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办理过引起社会轰动的大案要案,但是之所以在释明调解上狠下功夫,是因为我知道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尽管我调解案件时耗时费力,但一看到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露出的笑脸,我真是越苦越累心越甜。

 

责任编辑:景永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