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评为“河南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单位”

  发布时间:2009-03-04 09:08:20


    日前,封丘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河南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单位”双项荣誉称号,这是警队第二次获此殊荣。

    该院法警大队自组队以来,在院党组以及上级警队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规范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注重创新,追求实效,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警务保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审判以及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由于业绩突出,2004年元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优秀法警大队”荣誉称号,并作为优秀警队代表参加了河南省等五届法警工作会议,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2004年在全市法警大队比武考核中,警队又荣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银盾杯”,同年下半年,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二级警队”;2006年又被省高院评为“一级警队”;同年11月份,法警大队又被新乡市共青团委和新乡市中院联合评定为“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同年法警大队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8年3月又被河南省高院评定为“优秀法警大队”和“标准化警队”,实现了新乡市四区八县法警大队无标准化警队的零的突破。2008年4月被新乡市中院评为“全市司法警察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等。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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