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牧野区人民法院又响起一阵震耳的鞭炮声,接着,三位当事人拿着锦旗走进了法院大门。
送锦旗的三个人分别叫高建如、郜莉霞、杨红霞,这两面锦旗是送给该院牧野法庭的法官。他们三人自从上世纪80年代都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他们所在的企业与1998年改制为私营企业。但是企业改制后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三人进行告知,三人仍在企业中工作,并且一直认为自己还是国营职工。直到2010年6月份,企业一纸辞退书要将他们辞退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无奈他们向牧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分到牧野法庭后,主管院长、承办法官都非常重视此事,主管院长一再强调:“不能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要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涉及纠纷年份久远,相关证据调取困难,但这丝毫没有阻却办案法官的维权步伐,经多次调取证据,多次开庭,此案终于在2011年劳动节的前夕结案,三位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算为2011年的劳动节交上一份答卷。
当事人为感谢牧野法官的公正廉明,实在不知用什么表达更好,最后他们选择将锦旗送到法官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