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两次抢劫司机 外逃被抓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5-05 08:21:19


    90后青年何某某伙同玩伴酒后两次上路抢劫司机,案发后,其他三名同伙被抓、被判刑。何某某外逃到深圳打工,被深圳警方抓获。5月4日,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去年8月3日凌晨3时许,何某某伙同两名玩伴张某、李某(均已判刑)酒后驾驶两辆摩托车,在路过本村的公路上,先后拦截两辆机动车,并用砖头砸车,因司机均未停车,抢劫未遂。次日凌晨1时许,何某某又与张某、李某、王某(已判刑)在一起喝酒,酒后何某某提意弄个手机使用。四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在村边公路上伺机抢劫。当郭某驾驶的拖拉机经过时,四个将拖拉机拦下,并上车将车玻璃砸烂,对郭某进行殴打,何某某抢走司机郭某手机一部,张某抢走郭某现金200元。案发后,张某、李某、王某因抢劫罪均已被判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某结伙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何某某起主要作用,系共同主犯,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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