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法院着眼三个加强 增强审执工作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1-04-27 11:39:49


    牧野区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平公正主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抓好队伍建设、案件质量、矛盾化解、制度创新工作为主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队伍建设年、案件质量年、矛盾化解年、制度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开拓创新,奋力争先,努力增强法院各项工作新活力,全面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差错责任追究制和案件终生负责制,注重在提高制度公信力、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案件质量奖惩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探索符合法院工作特点和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管理、法官管理新机制。

    二、加强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控自由裁量权滥用。依法调节、平衡各类民事,审慎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传统民事案件,公正、快捷审理好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服务经济发展。加强案件速裁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依法调解,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良性执行工作新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官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加大法官业务培训力度,大兴勤奋学习之风,大力推进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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