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会议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召开,我院党组成员和执行局相关人员参加此了次会议。为确保活动收到成效,当日下午,牧野法院迅速在本院召开会议落实此项活动。会上,魏敏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法制宣传,舆论良好的氛围。加大对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联系,制定宣传展板,对反规避执行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多方位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高压态势,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二、要制定被执行人出入境通报备案制度。商请公安部门配合,每月将执行标的15万元以上且没有在限期内自动履行的所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名单报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使其不能借出境逃债。在执行联动的基础上,加强与财产登记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自然人身份的财产登记信息设立专网查询。
三、要鼓励公众举报,拓宽搜集执行线索。凡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或来电方式,举报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存款、股权,有价证券和房地产等动产和不动产。执行工作部门接到当事人的举报后要及时受理,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行动,进一步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定期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