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牧野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卢展工书记的“加快领导方式转变”的相关精神,坚持从各个方面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法院,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方针严格落实到具体审判执行工作中,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获得了区委、区政府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首先,转变不良的工作作风,树立亲民爱民形象。面对法官在现实工作中存在“冷、横、硬、推、拖”的现象,该院向每一名干警都分发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并且要求干警在工作当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相关内容来规范自己的日常用语,彻底转变了“冷、横、硬、推、拖”的不良工作作风,用法官的一言一行改变了广大群众对人民法官的看法,树立起了服务型法院的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其次,转变狭隘的机械办案意识,树立服务大局意识。 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把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及时转变狭隘的机械办案意识,积极向当地人大汇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当地人大的支持。并通过积极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不断强化法院干警的服务大局意识,将法院工作纳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强区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再次,转变落后的考核办法,建立科学考核机制。为打造出一支过硬的服务性队伍,该院在今年的考核方案中,改变了以往落后的考核办法,把“三项档案”机制引入考核当中,进一步细化了干警考核的方式和方法,使优秀干警更能脱颖而出,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