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中午1时许,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周在龙、李玉琴二人前去吴村镇鲁庄村对一起债务案件的被执行人刘中成进行传唤。当二人来到刘中成家时,看到刘中成的妻子在院中站着,周在龙问“老刘哩”,刘中成妻子说“干啥哩?”,周在龙说“法院执行局的,找他有事”,其妻答“不在家”。看到屋门开着,周在龙想到屋内看一下,边走边喊了一声“老刘”。当他快走到门口时,刘中成突然从屋内冲了出来,顺手操起门口的一把铁锨,嘴里恶狠狠的骂着“周在龙,我今天非弄死你不可”,举锨凶狠的向周在龙铲去,周在龙因躲闪不及,左手被铲伤,鲜血直流,但刘中成并未罢休,一边骂着,一边对退后躲避的周在龙进行追打,后被其妻和我院另一名干警李玉琴拉住。
接到报告后,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张秀金局长带领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赶到现场,被执行人刘中成已逃离现场,不知去向。
事发后,该院干警周在龙被送到新乡市公立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其左手拇指肌腱、神经断裂,拇指关节错位,现正在治疗之中。
目前,这次暴力抗法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