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法院执行遭遇暴力抗法

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看望受伤干警

发布时间:2011-04-18 10:42:43



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看望受伤干警

   “在龙同志,你辛苦了,你的严格执法、遇到困难不退却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你要安心养伤,不要有太多顾虑;法院对暴力抗法者坚决绳之以法”, 王伯勋院长握着躺在病床的周在龙同志的右手,关切的说。

    4月13日下午,辉县法院在下乡执行刘忠成欠款一案时,执行干警虽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却无济于事。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刘忠成反而伤心病狂地拿起铁锹,抡向执行干警周在龙。周在龙同志受伤严重,左手大拇指筋断,并导致骨节脱离。

    得知这一消息后,4月15日上午,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迅速赶往新乡公立医院,看望因执行遭遇暴力抗法而受伤的周在龙同志,并对其家属予以慰问。陪同前往的有新乡中院副院长刘挺、执行局长张明华。

    在医院,王伯勋院长首先询问了周在龙同志的病情,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经过,并要求医院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使周在龙同志尽快康复。

    被执行人刘忠成暴力抗法事件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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