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信访评估 实现案结事了

获嘉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11-04-15 07:56:23


   “原本我考虑如果法院对我的案件处理不公,又要走上上访之路的,真没想到,法院会首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再也不用担心了”,4月13日,当一起物业合同纠纷的被告当庭拿到调解书时激动地说。这是获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的又一成功案例。  

    今年春节就过后,获嘉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新乡市嘉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娄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被分到城郊法庭后,承办法官首先看到了立案部门的案件信访评估提示:“娄某在以前的案件审理中曾多次到市进省上访,该案的信访等级定为二级”,意识到这是一件棘手的案件,如果稍有不慎,可能又会变成一起信访案件,只有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通过仔细阅读起诉书,发现案件争议标的很小,只有几百元,一定要找出矛盾症结所在。于是,找来原、被告询问详细情况,得知“被告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是原告对被告报修的维修项目没有及时维修,所以导致发生了矛盾”,只要能够落实好被告的问题,案件一定可以调解结案。于是,从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的方面入手,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坦诚相见,和谐相处。经过两个月的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都主动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被告答应在一日内交清所欠物业费,原告承诺在10日内对被告报修的物业项目进行答复,案件以双方的握手言和顺利调解结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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