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七十七岁老妪住进敬老院 法官辩法析理重调解 母子言和多病母亲返家园

  发布时间:2011-04-14 11:22:11


    养育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的王老太太晚年遭遇不幸,没有一个子女愿尽孝道,七十七岁的老人被迫住进了敬老院,有病难医、有家难回。今年春节后,王老太太因年龄大、身体衰弱、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加上思家心切,要求六子女轮流尽赡养义务。由于六子女协商不好,3月5日,王老太太委托法律援助律师帮自己打官司,一纸诉状将六个子女告到了辉县市法院,要求六子女承担赡养责任。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第一时间向老人的六个子女送达了起诉状,又先后多次找六个子女调解老人的吃饭、住宿、看病就医等问题,向每一个被告宣传赡养老人的美德,讲解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使六个子女认识到自己未尽赡养义务不仅违反了传统道德要求,更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4月11日,在法官的主持下,王老太太与自己的六个子女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个儿子负责老人的生活、住宿,先由大儿子将母亲从敬老接回家,弟兄三人依次类推,一递一个月负责老人的生活。老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六个子女分担。

    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在法官的用心、细心、耐心调解下,母亲与子女终于化干戈为玉帛,王老太太为自己晚年老有所住、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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