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 残忍割去妻耳朵

  发布时间:2011-04-13 15:36:29


    新乡市牧野区某村,一男子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竟残忍地把妻子的一只耳朵割掉。4月12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现年36岁的肖某2003年与受害人小菲结婚,先后生有两个儿子。小菲在村里是有名的美人胚子,村里的人都愿意跟她说话。2008年以来,多疑的肖某一直怀疑妻子有外遇,双方经常因此吵架,但均为未能解决问题。2010年3月16日上午,肖某在家中再次因此与小菲吵架,在争吵中,肖某心生怨恨,决定对妻子实施毁容,一可以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恨,二可以使妻子面目变丑陋,不再被别的男人看上,以达到防止妻子再有外遇的目的。

    当日上午12时许,小菲正在自家的客厅吃饭,肖某乘其不备抓住小菲的头部就往墙上撞去,小菲的头被撞后跌倒在地。之后,肖某就用一条胶质绑带将小菲的双手捆住,因害怕小菲喊叫,肖某又用一条毛巾堵住小菲的嘴巴。然后将小菲拖进厨房,他犹豫了一会儿,没想到他竟然残忍地用菜刀割下小菲的左耳朵。小菲当场昏了过去,两个小时后被串门的邻居发现,立即将小菲送往医院,医院看到此情形就报了警,因为时间太长,耳朵已不能再接上。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面部毁容,构成重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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