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辉县市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传承古共城三千年深厚文化底蕴,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通过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一、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夯实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石。近年建成的办公综合大楼和审判法庭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功能齐备,质量一流,信息办公综合楼高九层58.6米,山字造型庄严肃穆;更新了现代化办公桌椅和档案设备,每个办公室和审判庭安装了空调和供暖设施;建起了机关干警食堂和法庭小食堂,更新增加车辆35部办案办公用车。七个基层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如火如荼,实现了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工作环境园林化。去年5月 将立案狭小的信访接待大厅改建成268平方米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成了网络视频会议室、电子显示和触摸查询、智能指纹考勤、法院内部局域网、网络资料室等项目,每名法官人均1台电脑。装备了视频网络直播审判庭,实现了音、视频数字信号同步录播。安装智能安检设备,不仅规范了机关管理,保证了机关安全,也促进了队伍作风建设,改善了机关形象。
二、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把精神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激发广大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该院将“公正、清廉、厚德、爱民”确定为院训,作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和目标追求,并并将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郭修江同志,树立为学习榜样和人生标杆。郭修江同志是辉县市司法警察大队原大队长,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誉为“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郭修江27年如一日,一直从事法院执行工作,结案3000余件,未发生一例上访事件。2007年在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因积劳成疾,累倒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不幸病逝,年仅51岁。该院深挖郭修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人民法院网》等各级给类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报道,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而且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极大热情。在郭修江事迹的感召下,该院涌现出一大批忘我工作、钻研业务、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他的精神成为该院文化的核心内容,并得到了传承和发扬光大。
三、营造文化氛围,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审判法庭应对正门的墙壁上是彭真委员长“严肃执法”鎏金题词。综合办公楼大厅布置法文化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幕上滚动播出法律格言或廉政警句;在法院办公楼各层走廊、楼梯口、电梯内、会议室显著位置悬挂法律警句和宣传图片。开展“每年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后感”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化竞赛;开展“立足本职、我为法院添光彩”月评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组织协调成立法官协会,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司法调研活动;自办刊物《审判研究》,为广大干警展示和交流调研成果提供了宽阔的平台;组织业余文体兴趣组织;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自娱自乐中提高法官的内在修养。
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打造清正廉明院风。年初集中教育整顿形成惯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民主生活会、写自查自纠报告等形式,提升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内化为法官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时时反省。设置了荣誉室,同时在一楼大厅设立了光荣榜,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鼓励身边的人。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在平时,及时组织学习系统内部违法违纪案例。人人写学习心得,强化自我教育,使全体干警认识到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防微杜渐,点点滴滴积累良好的思想修养。规范廉政谈话和戒免谈话制度,对部门负责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廉政谈话,对新任干部由党组统一集中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现不廉洁苗头的人和事由主管领导进行专门谈话。
五、强化行为文化建设,规范司法礼仪。为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冷、横、硬、推”的现象,开展争做文明法官活动,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制定了《辉县市人民法院规范用语标准》,内容涉及接打电话、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外出办案、法官日常工作用语等文明用语。同时,在庭审中,充分教育干警规范庭审用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由该院职能部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凡是有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反映干警态度不好和用语不文明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进行外部监督,促使干警做到着装规范,服装整洁、穿戴整齐,做到用语规范,语言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