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公干事业 立足本职促和谐

刘庄村参观学习后记

  发布时间:2009-02-24 10:43:14


    2009年2月11日,元宵节刚过,正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季节,我院民二庭全体干警在何乃祺副院长、张雨庭长的带领下,来到我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参观学习史来贺同志先进事迹。何乃祺副院长等一行人首先来到史来贺展览馆,在这里,一幅幅真实的照片生动的为大家再现了刘庄村在史来贺同志的带领下,全村人民勤劳致富的发展轨迹。而后,在该村领导的带领下,全体成员参观了几户村民家庭和刘庄村的几家集体企业,该村的马书记还为大家做了一场生动的刘庄发展史和史来贺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刘庄村面积两千多亩,1700余口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全村群众在已故党支部书记史来贺同志及现任领导的带领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创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坚持实现共同富裕,把昔日“方圆十里乡,最穷数刘庄”的贫穷落后村,建设成为了一个闻名全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市场化、农民知识化、生活城市化。2003年,全村固定资产9.1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8.8亿元,上缴国家税金4529万元,人均纳税2.8万元,户均存款20万元以上,人均180平方米,配有花园、车库及其它现代化设施,四层农民公寓也正在建设之中。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史来贺同志作为全国农村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一面旗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出来的无数优秀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地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本质特征。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人怎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怎样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史来贺同志用他毕生的言行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诠释。回到法院,全体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入学习史来贺同志事迹,大力弘扬史来贺同志精神,将这种“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精神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三个至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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