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四项措施积极审理涉军案件赢得赞誉

  发布时间:2011-03-21 09:11:30


     “贵县史庄镇邓庄村村民邓振金系我部飞行员邓方举之父。2010年7月,我部发函给贵院,商请解决邓振金受伤赔偿一事,得到了贵院的大力支持,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在此深表谢意!”3月18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三七一六部队政治部(天津市)的来信。这是该院高度重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解除军人后顾之忧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获嘉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广大军人军属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赢得了军人军属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由民一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并抽调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富有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专门负责审理涉军案件,确保及时快捷地审理涉军案件。

    二是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于军人军属起诉到院的案件,第一时间进行审查立案、第一时间转办案件;对于确有困难的涉军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确保他们都能打得起官司,切实畅通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渠道。

    三是依法加大涉军案件调解力度。对于受理的涉军案件,及时与军队政治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案件妥善解决;同时,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判原则,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加强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及时化解涉军纠纷。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涉军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四是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促进广大军人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成员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当地驻军,每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和春节前夕,都要到军营走访座谈,宣传法律知识,征询军队和军人对法院审理涉军案件的意见和建议;还坚持每年开展两次“送法进军营”活动,通过向军营赠送法律书籍,和广大官兵进行交流,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广大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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