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家贼”难防 终落入法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1-03-11 08:44:47


    两名工人借用自己身份的便利,多次趁中午下班车间无人之机,将厂内昂贵原材料装入摩托车座箱里运出厂外变卖。后被厂方发觉部分比较昂贵的原材料总是隔三差五的丢失,厂方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于2010年3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彭宇瑞、王奇新抓获。2011年3月10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宇瑞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王奇新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8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彭宇瑞、王奇新均是新乡市某工具厂同一车间的工人。2009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彭宇瑞偷偷地对王奇新说:“我发现一条发财门路,咱哥俩一块发财怎样?”王奇新就问是什么门道。彭宇瑞就把自己的想法跟王奇新说了一遍,王奇新犹豫了一会说:“行”。于是两人便合伙趁中午车间无人之机,骑摩托车进车间采用在摩托车座箱里放原材料的方式进行盗窃工厂财物,出去变卖后供两人挥霍。尝到甜头后两人便隔三差五地骑车前去偷盗,时间久了两人便习以为常,但厂方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厂内部分昂贵的原材料总是不够数,2010年2月厂方报了案,警方很快将“家贼”缉拿归案。经查,被告人彭宇瑞、王奇新共同盗窃高速钢废料11次,价值13961元;被告人彭新奇单独盗窃3次,价值2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宇瑞、王奇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王奇新具有立功表现,应减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牧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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