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法院:公开摇号选定拍卖机构给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1-03-09 08:30:02


    2011年3月7日下午3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申请拍卖案件进行摇号选定拍卖机构。双方当事人首先通过投硬币决定摇号人,然后由摇号人启动摇号机,最终选定其中的一家拍卖机构接受此案的拍卖委托。摇号结束后,由当事人现场对摇号结果签字确认。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建立了规范的 “摇号工作室”,统一摇号选择程序。该院将委托鉴定拍卖的制度、工作流程、机构选择的方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责任等公布上墙。并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办案时的公正透明,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选定拍卖机构是牧野区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原则指导下的实践,可以有效消除当事人认为工作存在"暗箱操作"、"内部指定"给人民法院带来的不良影响。司法拍卖是整个司法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牧野区人民法院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选定拍卖机构充分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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