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把立案窗口作为人民群众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首要平台,积极为来诉来访群众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受到当地老百姓和区委、人大高度赞誉。
该院在法院的门岗楼上建立了立案大厅和群众信访接待大厅。建成的立案和信访大厅内设信访接待室、立案调解室、判后答疑室,专门为当事人配备了查询立案情况的电脑、打印机、老花镜、雨伞、药品等,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并充实完善应急方案预案内容和规范立案信访制度,安装了监控、安检门等,确保立案窗口及前来咨询、诉讼、办理其他事务人员的安全。该院此行为得到了受到当地老百姓和区委、人大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