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驶受重判

  发布时间:2011-01-20 09:05:44


    22岁男生因酒后无证驾车,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2011年1月19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首次对酒后无证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判处。

    2010年1月26日晚8时,赵庆与朋友喝完酒后,一时兴奋手痒开车,驾驶比亚迪牌轿车行至一立交桥下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王杰驾驶的雅迪牌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王杰受伤。后又与一东风标致轿车相撞,导致乘车人李梅、杨磊两人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庆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被告人主动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庆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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