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产纠纷 法官力促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1-01-18 09:39:22


    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红旗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为抓手,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全院干警积极地把三项重点工作融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取得很好的效果。近日,该院经过艰苦细致地调解,成功处理了一起市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原被告双方共执一面锦旗来法院表达谢意,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案中,原告王艳于2008年10月16日入住新乡市妇幼保健医院等待生产。2008年10月17日上午9点45分进入产房后不久,原告方家属被告知王艳大出血正在抢救,并需要切除子宫。手术进行至当天下午4点时,被告称必须将原告转至新乡市中心医院继续治疗。截至目前,王艳仍处于植物人状态,需要继续治疗。在这种情况之下,原告方家属认为,被告新乡市妇幼保健院队王艳的诊治治疗有误,多以才导致了王艳目前的损害,要求被告方赔偿各项损失200多万元。

    红旗区法院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案件合议庭及主审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医疗事故关系鉴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鉴定尚未作出,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意见悬殊较大,未能达成意见。2010年10月16日是被告新乡市妇幼保健院60周年院庆,新乡市“四大班子”领导将参加庆典仪式,原告方家属流露出了准备在庆典时上访的想法。如果此情况发生,将会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由于庆典仪式的前两天是双休日,案件主审法官牺牲休息时间,主动邀请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通过整整两天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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