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行抢劫 落入法网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01-17 08:46:50


    两少年因无钱上网,便冒充警察行抢,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1月13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战勇、赵胜利有期徒刑八年、十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王战勇,男,现年21岁,中专文化,无业;被告人赵胜利,男,现年22岁,初中文化,无业。二人平时都喜欢上网,因都喜欢打游戏而成了朋友。2010年6月19日3时许,两人又打游戏到半夜,中途因钱用完了便被迫下线,后二人合计找人弄点钱花,于是二人来到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路某网吧内,冒充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将被害人曲某拉至厕所内,对被害人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并将被害人兜里的110元现金抢走。案发后,被告人王战勇于2010年8月16日主动到新乡市公安局投案;二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战勇、赵胜利冒充警察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均系主犯;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战勇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在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后,牧野区法院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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