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行政庭茹启涛庭长是一位为民主持公道的好法官。他办案快速高效、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清正廉明、待人热情和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些都深深的感动了我们。在此,谨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由衷的谢意。”
2010年12月18日一大早,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申店村村民马长风及其家属,来到牧野区法院送来了一封感情真挚的感谢信,以表达对该院行政庭副庭长茹启涛的感激之情,同时,其家属将自己创作的八首诗词精心抄写送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原告马长风是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申店村村民,系残疾人,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因家庭贫困,长期领取低保维持生活。2010年,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在城乡低保复核审查中,发现马长风在享受低保期间建造新房,便依据相关规定停发了马长风的低保金。马长风不服,遂起诉至牧野区法院。牧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茹启涛受理此案后,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通过调查查明,马长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建房属实,但其所建房屋系其亲友捐助尚不具备居住条件,生活依然贫困,且身有残疾,按照保护弱势群体、以人为本的原则,牧野区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作出的停发马长风低保金的通知。胜诉后当事人马长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紧紧握着茹法官的手连连道谢:“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