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廉租房建设用砖 80后小伙被判两年

  发布时间:2010-12-27 09:21:30


   80后小伙儿刘宾,利用夜深人静之际,盗窃廉租房建设用砖40000块,被封丘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8000元。

   被告人刘宾,男,24岁,封丘县城关镇农民。该被告人负责为张某的工地买砖,见到封丘县廉租房建设工地东侧路边的红砖后,意图将该处砖拉走卖给张某。2010年8月5日晚至次日凌晨,刘宾指使董某、付某等人用拉砖车将廉租房建设工地东侧路边共计4万块砖拉到张某的工地上。经鉴定,被盗4万块砖总价值9400元。案发后,4万块砖已退还被害人。经审理,封丘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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