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十二名农民工从辉县市法院执行员手中喜领5000元血汗钱。
08年10月,闫小涛等十二名农民工在辉县市一建筑工地为高卫平和乔延军承包的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高某和乔某尚欠十二名农民工工资5000元。2009年十二名农民工将高某和乔某告上了法庭。经调解,双方约定2009年5月底付清欠款。到期后,因二被告长期不在家,无法联系,案件陷入僵局。无奈,十二名农民工于2010年5月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辉县市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多次寻找,仍不见二被告下落,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河南省高院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活动以来,辉县市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终于在外地一家工地上找到了二被告,对二被告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耐心地讲解了法律的严肃性。二被告被辉县市法院执行员的工作热情所感动,当场拿出了全部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