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保护动物 “麻雀杀手”获刑

  发布时间:2010-12-20 08:45:48


    “俺们毒杀麻雀赚点小钱,同时也是为民除害,没想到竟然犯法了。”收到判决书后张旺财和张祥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不已。听说捕杀麻雀一天能赚100多元,张旺财伙同同村村民张祥福多次撒播毒饲料毒杀麻雀241只。二人在为找到一条发财路感到兴奋之时,浑然不知已经触犯刑律——非法猎杀保护动物。12月15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旺财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祥福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

    “一只麻雀能卖一毛八,一天捕捉的麻雀都能卖100多元。”听说捕杀麻雀能致富,卫辉市的张旺财便伙同同村村民张祥福驱车赶往延津县王楼乡去发财。二人先后共购买毒杀麻雀的药物克百威4包,前三次二人将毒杀后的麻雀卖掉,每人分得79元。第四次是在2009年9月18日下午,二人当天共毒杀麻雀241只。“今天又是大丰收!”正当被告人张旺财美滋滋地数麻雀的时候,被当场抓获,被告人张祥福趁上厕所之际脱逃。案发后,被告人张祥福于2010年7月23日到延津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旺财、张祥福违反狩猎法规,使用投毒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张旺财、张祥福系共同故意犯罪,且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祥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延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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