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法院实施竞争上岗推进人事改革

  发布时间:2009-02-18 09:12:48


    自2月7日开始,新乡市凤泉区法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要求,参照市中级法院及其他基层法院的做法,实施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参加竞争的人员范围扩大到聘用制干部。全院共有19名同志报名竞争部分中层正、副职岗位。

    为确保这次竞岗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真正达到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推动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制定了《凤泉区法院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竞争调整实施方案》,明确了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推荐等组织考察程序,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郭良豪亲自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方案实施的每一步骤都进行公示,确保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与选择权。二是公开透明,监督到位。邀请凤泉区纪委、凤泉区委政法委、新乡市中院有关领导担任监督员或评委,对竞争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为确保票数与得分统计准确无误,全程在监督员的监督下,42名干警参加无记名投票并全部填写交回,工作人员当众查票统计选手得分情况,准确率达到100%。三是百分制选拔细致公平。每位竞岗人员的民主推荐总分为100分,其中庭室推荐票占10%,评委推荐票占50%,干警推荐票占40%。演讲要求竞岗目标明确,态度端正,自我介绍详实,政绩突出,对自身优缺点认识清楚。在竞岗演讲结束后,由评委和干警进行推荐投票,并公布得分情况,充分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这次竞争上岗采取不定具体职位的方法进行,各职位拟任人选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后定位,并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报批,为人尽其才促进法院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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