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四项措施贯彻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12-13 09:51:24


    市中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延津法院党组于12月6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把深化纠促活动和贯彻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研究部署了落实会议精神要求的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对省院刘国松、市院王伯勋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等形式,使法院干警对“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牢记在心。二是不定时查看“五个严禁”卡,要求广大干警随身携带,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法院干警联系本职工作,制定了具体措施,立下了军令状,决心严格遵守“五个严禁”、 “十条禁令”规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四是设立了举报电话,指定纪检监察部门同志专人负责,要求对举报线索做到认真查处,对举报人予以答复。对举报查实的,坚决做到严惩不贷,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全院干警在学习讨论中纷纷表示,今后继续以“五条严禁” 、“十条禁令”为“高压线”、“护身符”,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饭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更加自觉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坚定清醒,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在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加强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院长朱命国要求,要把贯彻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到纠促活动之中。要正确分析新的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的任务,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和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从保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高度,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功夫,抓好全院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司法工作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目标,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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