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为失足青少年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

  发布时间:2010-11-29 08:47:29


   “通过心理医生跟我们交流,俺知道是俺两口子对孩子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没有很好地与孩子沟通,粗鲁的殴打行为进一步激发了孩子反叛的心理,才使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俺很惭愧,以后一定在你们的指导下,帮助孩子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让孩子回归社会。”11月28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聘请心理咨询师,对一因强奸犯罪的未成年犯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分析,剖析犯罪原因,还对青少年犯进行了心理鉴定,确定其人格特征,制订了帮教方案。这是该院对失足青少年采取个性化帮教的一个缩影。

   该院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因素进行了全面掌握,据此为失足的未成年人制订了最佳的、个性化的挽救模式,并尝试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进行心理矫正。据了解,3年来,该院的个性化帮教方案成效显著,接受帮教的青少年犯不仅能自食其力,有3个人还考上了大专,5个人缓刑考察期限届满,没有人再重新犯罪。

   新乡中院刑三庭庭长吴丽芳说,少年审判是法院的一项审判业务,更是一份社会历史责任。青少年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群体,由于其独特的身心特点,无论是定罪量刑还是矫正上,都应遵循个性化处理的原则。新乡中院通过制订个性化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做到了“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未成年人罪犯能够真正悔罪,积极改造,重返社会,实现了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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