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新乡县法院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国庆前夕,新乡县法院即组织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全院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此项活动中去。还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投入。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通过公开审理一起案件、组织一次户外宣传、开展一次法律咨询、走访一次社会公众,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和能动司法等主题进行重点宣传。
三、形式多样,确保成效。主动向新乡县委汇报活动月开展情况,悬挂相关标语,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在原有法院开放日的基础上,专门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座谈。编制宣传册,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任组长,分管领导赵庆梅为副组长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深入动员、部署。方案中明确了下列具体措施:在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宣传栏等摆放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公开庭审;开展巡回法庭和组织观摩庭;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审务信息网上公开;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电视采访、专题节目等形式集中宣传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信息,开展与网民交流互动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等。
司法宣传月活动为新时期的司法宣传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利于提高司法宣传能力、加强司法宣传力度以实现司法宣传常态化和完善司法宣传制度,并最终服务于司法公开,为司法公开吹响了新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