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四项措施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30 20:58:47


    获嘉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达后,获嘉法院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及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负责宣传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院和法官的先进事迹。

    二是注重实效,做到“三结合”。获嘉法院要求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各界宣传该院在推进“制度创新”,构筑立体化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机制,努力化节社会矛盾等方面所做的尝试,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

    三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获嘉县法院主动就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要求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决定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悬挂“司法公开宣传月”标语、开展法律咨询、开展集中接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活动,并认真落实“法院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观摩庭审、视察座谈,进一步了解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继续做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做好立案信访大厅的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四是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获嘉县法院对“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解,并将之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干警绩效考评档案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了专项活动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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