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最大程度的构建和谐诉讼,牧野区法院以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切实把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从本质上把握“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目的,将巡回审判作为最基本的办案模式,切实把巡回审判作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作为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的利民工程;二是实施人性化立案,在巡回办案过程中,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形式方便群众立案,建立节假日立案制度。在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公正办案承诺书等材料,加强对群众诉讼的指导;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关系,坚持把阅卷与实地调查、开庭与庭外工作相结合;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大众法律意识,扩大审判机关的审判服务职能,树立司法机关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