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讲法明理巧执赡养案件

  发布时间:2010-10-09 08:28:40


  获嘉县人民法院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注重将实践活动成果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司法为民的行动中,从院长到每一位干警都能够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法官的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年逾八旬的曹振山、王凤英夫妇年迈需要照顾,因四个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四个儿子每递十天轮流赡养老人,管吃管住,每月给付老人60元零用钱,并按比例负担老人的医药费”。之后,由于四个儿子拒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赡养案件的延续性,执行人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希望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对立的心结,他们多次深入到申请人所在地,与村委会干部一起,从民俗、道德,到法律、亲情,协调、劝说被执行人,但四被执行人仍然互相推委、指责,未能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

    获嘉县法院始终将讲法明理作为执行赡养案件的方法来运用。9月28日下午,副院长卢师明带领执行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双方当事人分别就各自对赡养的看法、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充分发表了意见;卢师明副院长还结合自己的家庭情况与被执行人说法、讲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做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一件棘手的赡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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