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由最高法院司改办主办、河南省高级法院承办的“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研究研讨会暨征文颁奖会”在郑州召开。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卫彦明,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孙万胜,河南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以及部分获奖论文代表、最高法院司改办、最高法院办公厅等单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张立勇向与会领导及代表介绍了河南省的基本情况。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孙万胜代表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研究组委会宣布了获奖论文名单,与会领导为获奖作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景汉朝对获奖作者表示祝贺。他指出,司法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景汉朝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推进司法改革要充分考虑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坚持把中国国情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根本依据。司法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司法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契合性,通过司法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现有的经济条件,提出科学的发展目标,选择合理的发展路径。与此同时,要充分认识多民族融合的大家庭是我国司法制度建立的国民基础。要深入研究我国设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充分考虑边远地区与发达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改革和完善的司法制度要为全国人民所接受。
景汉朝说,人民法院在推动司法改革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和意义。同时对于切实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先进司法文化或具体做法,要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在研究外国司法文化和司法制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其司法制度、法律程序、法律观点存在的土壤,分析其赖以产生的政治条件、经济基础、历史文化背景,不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