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法民警大打出手 三兄弟妨害公务获刑

  发布时间:2010-08-19 15:28:34


    三兄弟为阻碍民警执法,对民警大打出手,终因妨害公务被判刑。8月17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赵学鼎、赵学军、赵学魁均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赵学鼎、赵学军、赵学魁系亲兄弟,2009年5月16日22时许,被告人赵学鼎和赵学魁因琐事殴打刘某,后刘某住院治疗。5月17日刘某电话报警,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予以登记受理。2009年5月28日15时许,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某派出所民警王某、陈某带被害人刘某到赵学鼎、赵学魁住处对其进行传唤,王某亮明警察身份后,被告人赵学鼎将在警车中对其指认的刘某拽出殴打,王某和陈某制止其殴打行为无效,并随后受到被告人赵学鼎、赵学军、赵学魁的阻挠、威胁和殴打。在阻挠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被告人赵学鼎用手铐将王某面部打伤,被告人赵学军用折叠刀威胁两位民警,并用脚将王某踹倒在地,被告人赵学魁用塑料板凳砸王某、陈某后,又对两人拳打脚踢。经鉴定,王某、陈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学鼎、赵学军、赵学魁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三人均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牧野区法院考虑上述情节后,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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