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第七次全市执行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0-08-09 09:36:57


   8月3日上午,在卫滨区法院,新乡中院召开了第七次全市执行工作例会。参加会议的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京甫,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明华,副局长邓长城,各基层院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内勤,中院综合组的同志。新乡电视台法制频道马琳春副主任列席会议,中院副局长汤建主持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对《2010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随后,马琳春副主任表示要做好法院执行的跟踪报道工作,做好执行的宣传工作,要与大家一起共同办好老赖黑名单节目,充分发挥新乡电视台法制频道在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张明华局长强调: 一、关于绩效考评。大家一定要按照考核细则的思路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把考核细则作为我们工作的指挥棒。大家要有紧迫感,要对考核细则抓紧组织学习;并一项一项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执行工作在全院的绩效考评中分值比较大,极其重要。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大家要抓重点,要有针对性,争取执行工作在年终的考评中有一个好的成绩。二、关于队伍建设。要按照中院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要扎扎实实,要见成效。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管好自己,时刻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三、关于执行中的安全问题。当前的执法环境仍不理想,对执行中的安全问题,要多总结。针对有不可预测的案件,我们一定要做好汇报和充分的准备工作,要有预案,确保有效化解案件执行的风险,并做好与公检等部门的及时沟通。

   最后,刘京甫副院长提出要求: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法院工作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执行难问题,为解决执行难,中央已经多次从国家层面上制定相关的措施,这是我们执行工作的尚方宝剑,一定要使用,发挥其积极作用。针对案件执行所衍生的信访问题,大家要研究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的途径。

   会议还决定将“涉执信访如何解决”作为下次例会的专门议题进行讨论。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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