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我省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被群众称为“特权车”,社会反映强烈,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影响了交通秩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关注,先后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对少数公务车辆交通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治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一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政法机关的车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符合警用车辆条件的,可以改挂警车号牌;不符合条件的,改挂普通民用号牌,新号牌一律采用自编自选号牌系统编发,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换发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密组织,搞好服务,按时完成豫O号牌更换工作。
另悉,郑州市为加大查究治理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即日起取消公务用车豫AAA号段车牌,之前所有悬挂此号段车牌的公务用车将按照目前民用号牌自编自选方式重新挂牌,该项工作将在较短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