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四项举措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1 08:28:33


    近日,针对个别当事人威胁、恐吓法官的情况,红旗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院长沈国道任组长,成员由法警大队和执行局等22名干警组成。定期不定期地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安全防范教育。

    二是全力作好矛盾排查工作。每周召开一次院务会,由各部门通报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建立信访预警机制,规定每起案件判决前实行风险评估。

    三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红旗区法院为充实安保力量,经上级同意,新近从保安公司聘用4名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保安作为协警,并在全体队员中进行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

    四是加大安全设施装备的投入。对原有配备的安检门,指纹门,监控进行检查维修,另外在重要地点增加摄像头,加装安检门,确保法院处于安全防范的状态。同时加紧与辖区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拟尽快建立法院安保工作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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