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专门发来贺信

新乡中院成立我国首家“土地审判法庭”

政府给法院增编 强力支持此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24 09:53:53



现场揭牌


国家土地局督察济南局副局长杜滇昆致辞


新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贵出席仪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致辞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在我国土地日来临前夕,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于6月24日,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以后凡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土地利益纠纷的案件将统统归该审判庭审理,为有效化解土地纠纷开辟绿色通道。这是该院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方面的又一新举措。国家土地局督察济南局副局长杜滇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弋镇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孟英;市政府副市长贾全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和全体法官及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班子成员参见揭牌仪式。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还专门发来贺信表示祝贺。(图为:正在举行土地审判庭揭牌仪式。)

    针对当前因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多,为及时有效化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因土地使用、土地执法中引发的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整合审判资源,决定成立专业“土地审判庭”,其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案件。另据了解,新乡市委、市政府对成立“土地审判庭”给予很大支持,市编委专门给法院增设机构编制,并增人员编制10人。

    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介绍:土地利益纠纷涉及的利益主体多,这些纠纷往往既涉及民事利益又涉及政府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政策性极强,审判难度大,而“土地审判庭”,优化了审判资源。该庭的成立,将为解决土地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有效化解土地纠纷,规范土地用地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土地利益,构建和谐土地法律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将起到积极地作用。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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