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在刑事审判中首次尝试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

  发布时间:2010-06-21 09:30:55


    6月17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刑事审判中,首次尝试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该院从所在区域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挑选11名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对被告人王韦、李豪、张树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近百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新乡电视台还对庭审进行了现场录制。

    本次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来分别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律师事务所等,涵盖层面比较广,有广泛的代表性。开庭前该案的承办法官首先向各位陪审团成员简要介绍了本案的案情,让陪审团成员内心对案情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上午九点,陪审团成员正式在大法庭陪审团席就座,庭审正式开始。

    此次是红旗区法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团参与对刑事案件审理。庭审过程中,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聆听了审理经过并做了详细庭审记录,按照庭审程序,在对案件进行庭后合议时,11名陪审团成员分别就自己对三名被告人案情发表了看法和意见,合议庭对这些意见都一一记录在案,表示将在判决时予以参考,合理的部分也会予以采纳。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院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不但拓宽了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判是非、断曲直,揭开了刑事审判的神秘面纱,而且又促进了司法民主化、大众化,更能让人民群众通过发表意见的形式近距离地感受审判、了解审判,增强了大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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