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法院认真开展学习“五个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09-01-14 15:16:16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这“五个严禁”直指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牧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魏敏院长在召开的专门全体干警会上强调指出全院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并将“五个严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每个干警,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判、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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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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