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回访”为“家访”

一次没见当事人的“回访”帮教

为了不揭开“失足”孩子心灵的“伤疤”

  发布时间:2010-05-31 09:29:21


    这是一次法官对一名被判免于刑事处罚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帮教“回访”活动,缘于该孩子即将面临高考,为了避免 “面对面”回访给孩子凭添心理负担。5月28日上午,新乡中院刑三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庭)的法官们,利用孩子在校上课时间,避开与孩子见面,专程带着书籍等学习用品,悄悄到孩子家里对孩子家长进行家访,交流如何帮教孩子。

    一支英雄牌金笔、一本装帧精美书名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励志书和一本笔记本,这是法官们专门给孩子精心准备的礼物。

   “法官们想的太周到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一定把法官的一片关爱转达给孩子,让他好好学习,好好做人。”接过法官们的礼物,孩子的父亲任某激动地与法官唠起了嗑。

    任某的孩子洋洋(化名)是一名高三在读的中学生,2009年4月,因出于所谓哥们义气,帮同学出气,将另一名同学殴打致伤,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洋洋管制刑2年。判刑后,洋洋思想包袱很重,并产生了自暴自弃的念头。案件进入二审后,主审法官郭旭了解到洋洋是一名在校高中生,平时在校学习良好,且即将面临高考,如果让孩子背着管制刑上大学,势必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思想压力,不利于孩子的学习成长,而且在一审中洋洋的家长已代替孩子赔偿了受害的人的一切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在法庭上法官们当起了心理咨询师,对洋洋进行心理疏导,让洋洋放弃自暴自弃的心理,好好学习,敢于面对未来。最后,合议庭一致意见,判决对其免于刑事处罚。判决过后,为了让洋洋尽快走出阴影,法官们又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洋洋转到另一家学校就读。

   “现在洋洋在学校学习很踏实,学习成绩又有提升,而且他比以前更团结同学了。”洋洋的父亲拿出学校老师的评语让法官们看。

   “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易冲动,可塑性强,作为家长教育责任重大,咱们一定携起手,多注意关心孩子、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鼓起勇气……”法官们一席话让任某对培养孩子有了更多的感悟。他一再表示要好好尽到家长教育的责任,争取让洋洋在这次高考中中考出好成绩,报答法官们对孩子的厚爱。

    新乡中院刑三庭庭长吴丽芳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该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贯原则,他们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审判,同时坚持“延伸帮教、共同挽救”的理念,同 “失足”孩子的学校和家长建立联系,开展定期“回访”帮教活动,及时与学校和家长沟通,适时了解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思想动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帮助,做好孩子的思想转化巩固工作。从而形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社会帮教为助力、适度延伸教育挽救工作,合力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新机制。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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