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法院:聋哑人当被告 法院请来“翻译官”

  发布时间:2010-05-28 15:44:44



    “我不懂法,以后再不做违法的事了。”被告人朱某打着手语告诉法官,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5月28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聋哑人抢劫案,法院专门聘请了聋哑学校的教师为被告人做手语翻译,以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该被告人十分感谢法庭为他们提供的手语翻译服务,详细地承认了抢劫犯罪的事实,并表示一定悔过自新,将来重新做人,并恳请法院宽大处理。(图为:庭审上手语翻译正在与聋哑被告人“对话”翻译。)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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