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村级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化解村级债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随着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村级债务案件不断增加,村债问题也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老大难”,能否正确处理好此类案件关乎到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近期,河南省新乡市辉县人民法院顺利解决了一起村级债务案件,同时化解了该村此前所欠300多户“债主”的108万元债务。能动司法,积极引导村委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让群众做“当家人”,使该案成为辉县法院在处理村级债务案件过程中和谐司法的一个成功案例。
“债主”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村委欠俺的钱虽然不多,但这么多年了就是要不到手,我们真是没有办法才来法院起诉的。”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作为原告的河南省新乡市辉县赵凝屯村村民王井生一脸无奈。
1990年5月,常村镇赵凝屯村要修建一所小学,村民王井生、鹿跃成、王清印决定在村委经济吃紧的情况下垫资为村里建学校,并由王清印代表三人与村委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其后,王清印三人共同出资,按照合同规定6个月后完成此项工程。同年11月份工程结束后,村委会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尚有7000余元工程款迟迟未兑付。无奈之下王井升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支付其建校款7580.30元和利息3000元。
在去法庭应诉时,赵凝屯村党委书记鹿金彪说出了村委会的难处:由于种种原因,村上此前欠很多户村民的钱,并且数额巨大,村里陆续还过一部分,包括原告的钱也偿还过一部分,但因为部分账目几年前被洪水淹没,致使详细往来账目无法查清,只有总账记载有村委会欠款总数。“按理说,欠原告的钱应该偿还,但是,村里与原告所诉类似的有300多户,如果此案村委会败诉,法院判决一生效,另外等着看此案结果的三百多户村民一定会持欠条要求村委会偿还债务,村委会根本没有能力一下子偿还这么大的一笔款子。我们也万分为难啊!”鹿金彪担心众多村民们向法院起诉,会导致村民不安心生产生活,影响到村里的安定。
法院出实招:把老账拿出来“晒晒”
“一旦引起大批村民起诉,势必会造成村里干群关系的紧张,不仅影响村委会形象,而且不利于村里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法院如果硬判,会造成判决一案,搞乱一片,导致农村的不安定。”辉县市法院孟庄人民法庭的法官们也感到案件颇为棘手。
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孟庄人民法院法官李启庆也有着同样的担忧:本案的处理牵一发而动全身,旧案办案极有可能引起众多村内债权人纷纷起诉,不仅法院要投入很大的精力来处理这几百起债务纠纷,更严重的是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造成赵凝屯村动荡不安,因此必须找到一个妥善处理村内债务的方法来化解赵凝屯村的债务危机。李启庆在分析案情后发现,赵凝屯村的债务绝大多数与本村居民有关,本案中的三名债权人中也有本村居民,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让村民通过“自治”的方式,相信群众的觉悟,依靠群众的智慧,通过民主讨论和评议,也许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按照这一办案思路,法官们想到了把河南省委在全省农村推广的“4+2”工作法引入案件的办理中,把司法审判活动和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来化解诉讼难题,促进村里的稳定和谐。
河南省委在全省农村推广的“4+2”工作法被誉为解决农村工作难题的“金钥匙”,简言之,“4+2”工作法就是“四议两公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结果也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群众“当家” 民主手段化解“村债”
随后,办案法官与赵凝屯村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沟通,决定由村委会组织领导,村民参与,走门串户,村内债权债务调查摸底,逐一造册。在经过几天的仔细对帐,确定了尚欠村民的款额后,由村党支部提议开展“清欠村内债务”工作,村两委会商议表决后,又召开村党员大会审议,该村40名党员参加了审议,并作了表决,随后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欠村内债务事项形成决议,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结果在村内村务公开栏和“4+2”工作法议事公开栏公开。
经过数次会议讨论,最终村委会在法庭的协助下拟定了“根据村委会财力,逐年按比例偿还债务”的方法,不仅让原告满意,欣然撤回起诉,而且得到了村民的拥护。
“没想到‘4+2’工作法还能帮助俺解决打官司的头疼事儿。法院不仅帮助俺用‘4+2’工作法搬掉了压在头上的债务大山,还让我们学到了巧用民主评议这把‘金钥匙’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新思路!”赵凝屯村党支部书记鹿金彪总算放下了心中的重担。
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辉县法院监督员张荣所闻讯后称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级规范建设是重要基础,化解村级债务又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法院出实招为村级债务化解提供支持,做法很好。”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对此种做法也给予了肯定: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人民法庭将省委提出的“4+2”工作法有效的贯彻在法庭审理中,以一案代全案,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也融洽了干群关系,构建了一方平安,促进了经济发展,成为司法为民的典范,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新乡法院将及时总结该经验,并在全市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