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大学习 谋划新思路 推动大发展

  发布时间:2009-01-12 08:56:14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因此,谋划好2009年的工作,确保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至关重要。

   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具体来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要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保持法院队伍在司法理念上的与时俱进,着力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体系,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提高审判的质量与效率,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立足审判实际,服务大局,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好保障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融法、理、情为一体化解矛盾纠纷,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使每个矛盾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做到当调则调、该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要准确把握和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眼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提高打击的质量和效果,减少社会对立和社会对抗。行政审判要多做协调沟通工作,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是进一步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各人民法庭都要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在农村地区实行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强对贫困群众和文化水平较低当事人的口头告知。依法扩大和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尽可能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人民群众讼累。

   四是继续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攻坚战,努力提升司法权威。要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惩罚制裁力度,最大程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同时注意保护确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的基本生存权。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结案以及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案件的管理,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努力形成和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要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案件受理机制、息诉稳控工作机制、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机制、立案信访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双向沟通机制,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六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审判、执行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与当事人交流;坚持做到态度温和,耐心听诉,尊重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让当事人打一个受尊重的官司。坚持做好判前评断、判后答疑、思想疏导、法制教育等工作,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充分阐明裁判理由,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增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

  七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实效;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发挥职能、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维护稳定。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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