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封丘法院大审判庭,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有人民陪审团的首次陪审、陪审案件的首次当庭宣判、法院大审判庭的首次使用,而吸引了社会的关注和众人的眼球。这应该是该院审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案。
被告人杨三,男,33岁,1999年因抢劫被判刑10年,2007年刑满释放,2010年4月因诈骗小麦款被提起公诉。庭审中,中同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辩护。
案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在庭审结束后,11名陪审团成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分别就该案的定性及量刑发表了个人看法,最后形成一致的书面综合意见,提交合议庭。
最后,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事实和人民陪审团的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杨三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参加此次庭审的陪审团共11人,由该院人民陪审团库中随机抽取。涵盖有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廉政监督员,有个体工商户、企业员工代表,有政府、党委和团委部门的代表,有律师代表,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具有非常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法院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