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新乡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功开展了由市法院至凤泉区凤凰山的野外拉练活动,磨炼了广大法警意志,锻炼了体魄,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广大法警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
此次拉练活动是法警支队庆祝“五一”劳动节、迎接“五四”青年节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全市法院法警开展“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一项举措。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法警支队成立了以梅安桥支队长任总指挥、秦学宏、王靖副支队长任副总指挥的拉练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对活动主旨、组织领导、活动时间、集合地点、活动形式、行进路线、着装以及注意事项等情况作出详细规定,明确责任,提出要求。拉练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安全组、生活保障组和医疗组,分别负责各项具体事宜。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凤泉区法院法警大队、牧野区法院法警大队响应法警支队号召,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当日早上7时30分,所有参加拉练活动的法警约60人按时在市法院院内集合完毕,随着总指挥的一声令下,拉练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在总距离20余公里的行程、为时6个小时的徒步行进过程中,广大法警努力克服疲劳、脚掌磨泡等种种困难,充分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展现了新乡法院法警不怕苦、不怕累、能打硬仗的顽强工作作风,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警的良好形象。下午14时许,全体法警面对红旗庄严地举起右拳,重温入警誓词,将此次野外拉练活动推向了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