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4名执行监督员接过聘书,正式走上了法院执行监督岗位。4月28日上午,在市中院三楼会议室,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执行监督员聘任会议。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京甫,省政法委执法巡视组成员姚智勇,拟聘的新乡中级法院执行监督员,各 县(市、区)法院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新乡中院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明华主持。
会上,新乡中院执行局长张明华宣读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监督员制度的决定》、首批特聘24名执行监督员名单以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随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亲自向执行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作为执行监督员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新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根和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烟糖公司经理买世蕊先后进行了发言。李根表示,加强社会人士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民主、公正;近几年,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院的判决得不到实现是个问题,影响到法的执行力和国家的执行力权威;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重要载体,应当加大执行力度;作为执行监督员,有责任监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与法院一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买世蕊也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心声,一直在关注法院的工作,今后将履行执行监督员的职责,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和执行监督员的作用,为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开展、促进我市的社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京甫介绍了我市执行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并强调了建立执行监督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张明华局长布置了我市的信访工作。
最后,王伯勋院长对我市的信访工作和执行监督员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并对各执行监督员积极参与、监督、支持执行工作提出了殷切的期望。他强调了五点:
一、要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工作开展的好坏,关乎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关乎到法治的威严,关乎到社会的和谐,法院要重视,社会各界都要支持;二、要敢于面对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的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不少问题,还存在影响执行工作的很多障碍,执行难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执行信访问题依然突出。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我们一点不能放松;三、要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自我揭丑,以省政法委执法巡视为契机,认真解决执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各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亲自抓。针对乱执行、不执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决不手软;四、坚决抵制各种保护主义。对有能力履行的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排除各种干扰,对打招呼影响法院执行的一些领导、单位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地方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法院处理不了的,要直接报送省执法巡视组;五、要探索新途径,缓解执行难。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共同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执行监督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要对执行工作敢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执行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化解执行中的矛盾,扩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社会的影响,提高法院的执行威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