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0-04-08 11:37:31


    获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不断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总结涉诉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实行天天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要求每个院领导在每个工作日都要随时接待涉诉信访群众,及时协调处理信访工作事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获嘉县法院的做法是:一是规定涉诉群众可以在任何一个工作日要求院领导接待。凡是有群众要求接待的,院领导都要予以接待,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接待的,应当与来访群众预定接待时间;二是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涉诉群众在立案大厅提出由院领导接待的要求后,立案庭应当在接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联系相关院领导,由相关院领导在立案大厅或办公室接待来访群众;三是实行来访引导制度。除来访群众明确提出具体的接待领导外,立案庭应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院领导分工,确定接待的院领导,并经来访群众同意后,进行登记和联系;四是实行信息反馈制度。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结束后,要及时向立案庭反馈接待情况;五是实行信息汇总分析制度。立案庭每月上旬要对上月的领导接访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解决或改进接访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该制度是获嘉县法院继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乡和个案救助等措施,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来,在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又一新的尝试。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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