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四项措施促执行

  发布时间:2009-01-06 08:24:28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封丘法院先后出台四项措施促执行,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封丘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0件,执结510件,执结率达96.23%。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参与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充实了执行队伍。目前,全院参与执行干警18人,达到了全院工作人员总数的19.4%。

   二、进一步加大相关装备的投入。我院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做到优先保障执行工作所需,先后为执行局、法警队配备更新了6辆警车及其他物质装备,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使执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转,我院制定完善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

   四、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执行工作新方法、新机制。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我院与公安等几个单位建立了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和震慑力。另外,在执行工作中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利用公安信息平台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成效显著。我院还根据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实施了“悬赏执行”“利用公安网追逃”等方法执结了一些“骨头案”。其中,悬赏执行得到了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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