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五项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0-03-29 08:32:30


    获嘉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选任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等五项措施,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奠定了良好基础。

    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秀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之中为副组长、政治处主任郭坚为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获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了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确保选任工作依法进行,该院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原则、名额确定、选任条件、资格审查等事项积极地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汇报, 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还会同县司法局一起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为选任工作的如期举行创造了条件。

    为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宣传效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该院即时发布了《获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告》,明确了组织推荐和公民自愿申请两种报名方式,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该院除了选择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了解民情、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基层群众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外,还将从事工、青、妇、教育、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部和农、林、审计等行业的专家作为主要人选,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参审案件。

    该院还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共同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深入的考察及综合能力测评,最大程度的将文化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审判工作的公民,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选任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

    截止3月26日,3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完成。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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